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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1级硕士生开展中期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5-31     来源:物理学系办公网     编辑:     浏览次数:168

根据《老版大阳城集团网站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》【浙大发研[2020]45号】文件要求,现将2021级硕士生开展中期考核(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)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考核要求

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完成中期考核、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。

 

二、考核流程

1.各研究所组织参加考核的硕士生进行公开报告答辩,考核小组由5-7名研究生导师组成(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)。考核结果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、不合格-退学、暂缓通过,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考核人数的20%,合格及以上等级为通过考核。

2.学生就课程学习、学位论文进展、科研创新成果、后期研究计划等情况进行公开报告,重点介绍学位论文中期进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已完成的任务及取得的成果、尚须完成的任务、存在的问题、拟采取的办法等。

3.通过考核的硕士生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:

(1)填写完成“老版大阳城集团网站研究生中期考核表”,经导师审核后,导出纸质申请表,经导师签字、学科负责人签字并填写考核等级,附《中期考核个人小结》,交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。

(2)填写完成“老版大阳城集团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”,经导师审核[审核意见须包括:通过/未通过论文中期进展考核]、学院审核,下载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后,附《老版大阳城集团网站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》,交学院教育教学科。

以上两份纸质材料请最晚于2023108交至海纳苑8-522

 

教育教学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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